歐盟REACH法規致鞋品出口“四步走”:SEO外鏈建設

時間:2023-10-23 22:56:41 作者:SEO外鏈建設 熱度:SEO外鏈建設
SEO外鏈建設描述::【中國鞋網】歐盟REACH法規將于11月30日迎來第一個正式注冊截止期,同時日、美、韓及中國的化學品法規也相繼更新出臺。最新的消息是,歐盟REACH法規的內容近期可能再有增加,其規定的授權物質到年底或將從原來的38種增加至49種,意味著出口鞋企出口到歐洲的產品,所含的授權物質的總量不可超過0.1%。 在此背景下,上周五,美國鞋業批發和零售商協會聯合TUV南德意志集團舉辦鞋類企業應對歐美環保法規及物性安全要求專題講座,TUV南德意志集團深圳公司化學測試部范雪華經理就REACH法規對鞋類企業的影響,以及企業如何應對做了講解。 不懂法規 產品被召回 近年來隨著歐盟REACH法規的實施和更新,中國鞋業作為勞動密集型產業,產品中涉及的具有風險性的化學品量大、面廣、種類繁多,加上出口歐盟的鞋企對國外標準、法規等重視不夠、研究不足,使得出口企業在面對技術性措施時更加被動,不少企業對于REACH法規的認知仍存在一定誤區,使得我國鞋類產品出口相關國外通報和退貨時有發生。 根據美國和歐盟官方統計數據顯示,今年第一季度中國出口鞋類產品被歐美通報召回共計31批,與去年同期相比激增四成,其中化學危險是鞋類產品被通報召回的最主要原因,占所有通報召回比例的82.48%。而其中大多數為富馬酸二甲酯(DMFu)超標,占了因化學危險而通報召回的較高比例。 如2009年3月17日,歐盟發布的指令(2009/251/EC) ,要求含有富馬酸二甲酯(DMFu)的產品不能進入市場。德國通報召回多起原產地中國的鞋類,包括登山鞋、涼鞋、嬰兒鞋等,召回原因都是化學危險,問題出現在幫面絨面革、鞋帶、防霉劑甚至鞋盒防霉小袋上。 應對法規四步走 首先,企業要提前做好相關數據信息的搜集工作。如確定自己的產品是否需要注冊,哪些需要檢測,哪些可以豁免,需要注冊的產品在哪個時間段內被要求注冊,注冊需要提供哪些數據等,并要加強與上下游企業的溝通聯系等。 其次是把握REACH法規實施的各項時機。例如,按照REACH法規要求,到2008年12月1日預注冊已經結束,未注冊或預注冊分階段物質禁止進入歐盟市場。但實際上還有一些后預注冊的機會,了解了這些,企業就不會錯過注冊了。 第三要借助專業機構的力量。尤其是那些沒有實力和精力單獨應對REACH法規和辦理注冊手續的中小企業,要主動借助專業機構的力量,積極參加專業機構組織的相關培訓。 最后是加速產業結構升級換代。REACH法規程序繁雜,涉及面廣,特別是以出口傳統、大宗、低技術含量為主要產品的企業,很容易遭遇這項技術法規的壁壘。對鞋企來說,要充分考慮化學行業以及上下游行業多方面的變化,包括產業的升級換代、生產研發和經營理念的改變、管理水平的提高等。 盡管REACH法規將成為歐盟的又一項技術壁壘,但這個法規對我國的相關產業發展都會產生一定的積極意義。企業要利用這一時機,按照REACH法規的要求,加速企業產品的升級換代,參照國際標準,改進生產工藝,提高產品質量和環保性能,這同時也是保持和提高出口產品競爭力的有效途徑。 遵循法規 順利出口   遵循法規產品可以順利出口。企業只有嚴格按照REACH法規的條款履行產品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使產品全面符合法規,才能得到進口商和歐盟監管當局的認可,保證產品能夠順利出口。 其次REACH法規也可以幫助企業占領更多的市場份額。貿易商和進口商一定會尋找全面符合法規的產品而放棄不符合法規的產品,如果能成為貿易商和進口商優先選擇的供應商,將獲得更多的出口機會。同時為應對今后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即將實行的同類法規打下良好的基礎,占領更多全球市場份額。 再有就是提高產品的競爭力。企業通過REACH法規的應對而對自身產品有全方位的了解,并可能尋求或研發新物質取代現有的有害物質,使得產品配方得到改進,從而提高產品的競爭力贏得更多市場。 關于REACH法規 歐盟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實施全稱為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簡稱REACH法規),嚴重影響到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對歐盟產品出口。生產、出口企業必須為其產品中的物質向歐盟(預)注冊,否則將禁止出口大于1噸/年以上。 REACH法規是有史以來,影響面最廣,涉及行業最多,同時也是最復雜,應對難度最大的法規。應對失當,將成為巨大的技術型貿易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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