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逃匿皮具廠老板一審獲刑:網站優化
網站優化描述::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蘇某于2008年4月至2012年6月在平湖街道力新街1號3棟3樓經營平湖藝信皮具廠,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被告人蘇某拖欠全廠21名工人2012年3~5月三個月工資共計122053元人民幣后離開平湖,不知去向。平湖街道勞動管理辦公室于2012年7月4日發布通告,要求被告人蘇某回廠處置工人工資問題,經過三日公告期,其仍未回廠支付工人工資。經勞動部門調解,房東莊某墊付了工人一個月工資44586元人民幣。后公安機關在東莞將被告人蘇某抓獲。
龍崗法院認為,被告人蘇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逃逸的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管理秩序,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打擊犯罪,遂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