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深圳女子“收養貓狗喂黃金蟒”,凸顯立法保護伴侶動物緊迫性:社群媒體活動

時間:2023-12-12 06:32:17 作者:社群媒體活動 熱度:社群媒體活動
社群媒體活動描述::網傳深圳女子“收養貓狗喂黃金蟒”,凸顯立法保護伴侶動物緊迫性 報料有獎 南都深圳報料電話:0755-82121212 說法·吳靈珊(南都記者) 深圳爆出“疑似有市民以收養貓狗飼養黃金蟒”事件,這段時間以來,成了網絡上被熱門討論的話題。輿論發酵數日,有疑似本人的網友出面澄清,稱自己并沒有飼養黃金蟒。但事發至今,調查未有定論,討論也仍在持續。在社會公眾對此事的討論中,事件本身的進展自然是被關注的一大焦點,但除此之外,更觸動愛寵人士神經的,依然是那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動物保護立法的缺失。 假設此事為真,當事人會因此受到懲罰嗎?有律師在對此事進行分析時指出,如從法律角度看,目前法律對于一般動物沒有特別保護規定,當事人可能會因為飼養黃金蟒受罰,卻大概率不會因為“以貓狗飼養黃金蟒”而受罰。 這也是近幾年的類似動物虐待案被曝光后,被公眾廣泛討論的議題。目前,我國涉及動物保護的法律僅有《野生動物保護法》,貓、狗等一般性動物并不在該法案的保護范疇內。我國對一般性小動物的保護,目前還須依靠道德自覺和輿論監督,而未有明確的法律保護。 在世界許多國家,對動物保護、動物福利的立法,都早早有例可循。07年初,德國議會重新修訂的《動物保護法》也規定:每個與動物打交道的人必須仁慈地對待動物,嚴重虐待動物者最高可判兩年徒刑。 而事實上,我國也并非沒有過類似的立法嘗試。筆者梳理發現,早在2008年,中國《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研究項目就已經啟動,2009年及2010年兩年間,又有專家分別草擬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和《反虐待動物法》,然而至今無果。同時筆者也注意到,近幾年,包括深圳、杭州、南京在內的多個城市,都在探索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規范養犬行為、管理保護小動物。 通過觀察不難發現,近幾年,國內各城市每每開啟對動物保護立法的探索,便常會掀起輿論熱議。10月份深圳擬對“其他超過14天無人領養的犬只實行安樂死”,所引發的巨大關注,便是最近的例子。然而這是否也恰好反映,公眾的動物保護意識早已大有進步,動物保護立法的時機已經成熟? 一個也許是“烏龍”的事件,卻再次提醒了動物保護法案在當下的必要性。輿論喧嘩,然而并非保護伴侶動物的長久之計,嚴正立法才是良方。 編輯: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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