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主任:黃之鋒顯然不會有意圖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網站行銷推廣

時間:2023-11-24 19:06:00 作者:網站行銷推廣 熱度:網站行銷推廣
網站行銷推廣描述::選舉主任:黃之鋒顯然不會有意圖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環球網報道】黃之鋒今天(29日)上午在其臉書發文,稱“我在今早10時45分收到選舉主任蔡亮通知提名無效。”并上傳了選舉主任下發的決定通知書。據公開資料顯示,此次為黃之鋒首次參加區議會選舉。香港電臺網站29日報道稱,海怡西選區選舉主任蔡亮表示,黃之鋒提交提名表格時顯然不會有意圖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報道稱,蔡亮表示,在考慮提名是否有效時,已考慮所有相關因素,黃之鋒雖然沒有在提名表格指明他與“香港眾志”的政治聯系,但留意到他是創立成員之一。“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基于黃之鋒現時于“香港眾志”擔任重要職位,一般人會傾向相信他認同有關綱領,或至少明知而容許自己與有關綱領有密切關連。 蔡亮還表示,黃之鋒先后數次在回覆選舉主任馬周佩芬的查詢時提到,“‘香港眾志’同意‘公投’應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的陳述,不過是反映當時香港市民可能支持的各種政治主張,而這并不代表‘香港眾志’提倡‘自決前途’需要具備必然選項”。但蔡亮認為黃之鋒的說法是嘗試誤導讀者,令人以為“香港眾志”及他本人均已摒棄有關主張,而實情是他們并沒有。即使他在第3次回覆中,首次表示不提倡和支持有關主張,但并沒有明確劃清界線。 稍早,香港特區政府發布新聞公報表示,一名候選人因不符合《區議會條例》第34(1)(b)條的規定而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為無效,特區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之聲明內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容相違背,該候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 香港特區政府表示,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是次區議會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新聞公報中還提到,《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特區政府一直尊重及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上述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與此同時,特區政府有責任執行和維護《基本法》,以及確保所有選舉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關選舉法律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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